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新天富通”用户服务协议

甲方:“新天富通”注册用户

乙方: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签约导言】

欢迎使用“新天富通”软件及服务!

为了甲方能够更好地使用“新天富通”,甲方应当在申请注册流程中点击同意本协议之前,应当认真阅读并遵守《“新天富通”用户服务协议》,《“新天富通”隐私声明》。请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责声明”中的条款、有关争议解决方式的条款等。如甲方对协议有任何疑问,请拨打乙方客服热线“95598”进行询问。

当甲方按照“新天富通”注册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同意本协议且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后,即表示甲方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并与乙方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达成一致,成为“新天富通”注册用户即“甲方”。阅读本协议的过程中,如果甲方不同意本协议或其中任何条款约定,甲方应立即停止注册程序,并停止使用“新天富通”。

【签约总则】

“新天富通”是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富能源”)推出的手机应用。“新天富通”作为天富能源官方线上服务的统一入口,参照实体营业厅服务模式,通过移动互联网技术为客户提供自助服务,旨在构建移动端虚拟营业窗口,将服务延伸到客户自己的家庭、办公室等,为客户提供购电、购水、购气、购热、用水自助抄表、热计量自助抄表、综合查询、发票开具、业务申请等服务。“新天富通”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互动化、智能化的能源综合服务,满足不同客户全方位的能源服务需求。

在甲方准备使用“新天富通”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新天富通”用户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并确保理解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当甲方按照注册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同意本协议且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后,即表示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全部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或者无法准确理解本协议的任意内容,请不要进行下一步操作,停止使用“新天富通”。在本协议签订后,即在甲方与天富能源之间产生法律效力,成为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双方业务行为,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新天富通”使用过程中的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甲方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与甲方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如果甲方因年龄、智力等因素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请在法定监护人的陪同下阅读和判断是否同意本协议。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及甲方的法定监护人依照法律规定承担。

由于互联网高速发展,甲方与天富能源签署的本协议列明的条款并不能完整罗列并覆盖“新天富通”所有权利与义务,现有的约定也不能保证完全符合未来发展需求。因此,天富能源有权根据需要,不定时地对本协议中的条款进行修改或变更,同时,新疆天富能源有限公司法律声明及隐私权政策、新天富通规则等均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可分割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您在使用新天富通服务时,视为同意以上补充协议。

本用户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甲方与新疆天富能源有限公司共同签署。

第一条 定义

下列用语在本协议中的含义为:

“新天富通"是指天富能源通过移动互联网技术为用户提供自助服务的互联网应用,为甲方客户提供购电、购水、购气、购热、用水自助抄表、热计量自助抄表、综合查询、发票开具、业务申请等服务。“新天富通”致力于为甲方客户提供互动化、智能化的能源综合服务,满足不同客户全方位的能源服务需求。

第二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一)甲方自愿申请注册成为乙方新天富通用户,经乙方同意后,将有权根据注册项目的不同享受不同的服务。

(二)甲方在注册期内有权办理注册用户账户注销手续。

(三)甲方对乙方新天富通如有疑问、建议或意见时,可致电客户服务热线95598、登录乙方新天富通或到乙方各营业网点进行咨询和投诉。

(四)当甲方按照注册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同意本协议且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后,甲方可获得乙方新天富通账户并成为新天富通用户。

二、义务

(一)甲方办理乙方新天富通注册、注销、变更等手续,并接受乙方新天富通服务吋,甲方应该向乙方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甲方的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对于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甲方有义务及时更新有关信息,保持可被联系的状态,并保证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乙方将向甲方的注册的联系方式的其中之一或其中若干向甲方送达各类通知,而此类通知的内容可能对甲方的权利义务产生重大的有利或不利影响,请甲方务必及时关注。

乙方有权通过甲方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码或者电子邮箱向甲方推送通知信息等商业性信息;甲方如果不愿意接收此类信息,甲方有权通过乙方提供的相应的退订功能进行退订。

(二)甲方办理新天富通业务应直接登录乙方新天富通,而不要通过邮件或其他网站提供的链接登录。

(三)甲方必须妥善保管本人注册账户(登录账户名含用户呢称、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和合同账户)及服务密码,不得将本人密码提供给除法律规定外的任何人并应当采取合理防范措施,防止本人密码被窃取。由于密码泄露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四)凡使用注册账户和服务密码办理的—切业务,均视为甲方亲自办理的业务,由甲方承担由此所导致相关后果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业务费用的支付等。

(五)甲方不得以与第三方发生纠纷为理由拒绝支付应付乙方的款项。

(六)甲方不得以有意诋毁、损害乙方声誉或恶意攻击乙方新天富通。

(七)甲方办理新天富通业务时,如其使用服务功能涉及到乙方其他业务规定或规则的需同时遵守。

(八)除此外,甲方的账户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否则乙方新天富通有权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且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九)甲方应当及时更新甲方提供的信息,在法律有明确规定要求新天富通作为平台服务提供者必须对部分用户的信息进行核实的情况下,乙方将依法不时地对甲方的信息进行检查核实,甲方应当配合提供最新、真实、完整、有效的信息。如乙方按甲方最后一次提供的信息与甲方联系未果、甲方未按新天富通及乙方的要求及时提供信息、甲方提供的信息存在明显不实或行政司法机关核实甲方提供的信息无效的,甲方将担因此对甲方自身、他人及新天富通造成的全部损失与不利后果。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询问或要求整改的通知,并要求甲方进行重新认证,直至中止、终止对甲方提供部分或全部新天富通服务,乙方对此不承担责任。

第三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一)乙方有权根据甲方资信情况,决定是否受理甲方的注册申请。

(二)乙方具有对新天富通功能进行升级、变更和改造的权利。

(三)对于甲方不遵守乙方有关业务规定或存在恶意操作、诋毁、损害乙方声誉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向甲方提供新天富通服务,并保留追究甲方责任的权利。

(四)乙方根据甲方的新天富通业务指引办理业务,对所有使用甲方注册账户(登录账户名含用户昵称、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合同账户)及服务密码进行的操作均视为甲方所为,该操作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乙方处理新天富通的有效凭据。

(五)乙方因以下情况没有正确执行甲方提供的新天富通业务指引,不承担任何责任。

1、乙方接收到的信息不明、存在乱码、不完整等。

2、甲方未能按照乙方的有关业务规定正确操作。

3、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属乙方过失的情況。

(六)乙方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变化及维护交易秩序、保护网络安全等需要,不时单方修改本协议、补充协议,变更后的协议、补充协议(下称“变更事项”,)将通过法定程序并以本协议约定的方式或甲方注册登记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甲方的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通知甲方。

如甲方不同意变更事项,甲方有权于变更事项确定的生效日前联系95598客服服务热线反馈意见。如反馈意见得以采纳,乙方将酌情调整变更事项。

如甲方对已生效的变更事项仍不同意的,甲方应当于变更事项确定的生效之日起停止使用新天富通服务,变更事项对您不产生效力;如甲方在变更事项生效后仍继续使用新天富通服务,则视为甲方同意已生效的变更事项。

二、义务

(一)乙方对于新天富通所使用的相关软件的合法性承担责任。

(二)乙方负责及时为甲方办理新天富通注册手续,并按甲方注册功能的不同为甲方提供相应的新天富通服务。

(三)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新天富通业务咨询服务,并在乙方网站公布功能介绍、常见问题、交易规则等内容。

(四)乙方对甲方提供的申请资料和其他信息有保密的义务,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乙方保证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用户注册资料及甲方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存储在新天富通上的非公开内容,但下列情况除外:

1.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2.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3.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4.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5.为维护本软件或用户的合法权益;

6.不可抗力所导致的用户信息公开;

7.不能归咎于本软件的客观情势,所导致的个人资料的公开;

8.有充分理由相信用户信息的公开符合本软件和用户利益要求的。

第四条 免责声明

乙方仅以现有的、按其现状提供有关的信息、材料及运行。乙方不对有关本平台或其所提供的材料和信息的可用性、准确性或可靠性做出任何种类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对产权,风险,不侵权,准确性,可靠性,适销性,使用正确性,适合特定用途或其它适当性。

乙方不保证本平台的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不保证服务不会中断,不保证服务的绝对及时、安全、真实和无差错,也不保证用户发送的信息能完全准确、及时、顺利地被传送。

不论何种情形乙方都不对任何由于使用或无法使用本平台提供的服务所造成间接的、附带的、特殊的或余波所及的损失、损害、债务或商务中断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 法律适用条款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本协议是乙方的其他既有协议和约定的补充而非替代文件,如本协议与其他既有协议和约定有冲突,涉及新天富通业务内容的,应以本协议为准。

本协议任一条款被视为废止、无效或不可执行,该条应视为可分的且并不影响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及可执行性。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之订立、生效、解释、修订、补充、终止、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法律无相关规定的,参照商业惯例及/或行业惯例。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协议的中止和终止

(一)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的需要而需暂停网络服务乙方将尽可能事先进行通告。

(二)乙方有权判定甲方的行为是否符合乙方有关要求,出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的,乙方有权单方在不作通知的情況下终止对甲方提供的客户服务,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如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承担赔偿等责任:

1.甲方提供的注册资料不真实;

2.甲方违反本协议中规定的使用规则。

(三)甲方完成软件的注销手续时,本协议即为终止。

(四)本协议的终止并不意味着终止前所发生的未完成用户指令的撤销,也不能消除因终止前的交易所带来的法律后果。

(五)乙方保留在不事先通知甲方的情況下随时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网络服务的权利,对于所有服务的中断或终止而造成的任何损失,乙方无需对甲方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六)本协议终止后,乙方仍享有下列权利:

1、继续保存甲方留存于新天富通的本协议第五条所列的各类信息;

2、对于甲方过往的违约行为,乙方仍可依据本协议向甲方追究违约责任。

第八条 协议的效力和生效

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如因任何原因而被确认无效,都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本协议自乙方在新天富通为甲方完成注册起生效。

第九条 不可抗力

乙方依照法律规定履行基础保障义务,但对于下述原因发生及其后果不能预见的事件,双方均确认此属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履行障碍、履行瑕疵、履行延后或履行内容变更等情形,乙方并不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一)因自然灾害、罢工、暴乱、战争、政府行为、政府管制、司法行政命令等不可抗力因素;

(二)因电力供应故障、通讯网络故障等公共服务因素或第三人因素;

(三)在乙方已尽善意管理的情況下,因常规或紧急的设备与系统维护、设备与系统故障、网络信息与数据安全等因素。